在我国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均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很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存在不稳定性,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授权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申请。
实际上,可以说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评判依据。
换言之,专利权评价报告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而做出的"官方专利性技术评价"文件。
【协助客户准备的资料】 |
编号 |
准备的资料明细 |
特别提示 |
1 |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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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害关系人提供与相关专利权的利害关系证明 |
人民法院立案通知、合同备案号码等 |
3 |
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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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多重价值】
专利权人专利推广中证明专利"含金量"的依据
应对专利侵权的资料储备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依据
【温馨提示】
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更正吗?
对于专利局检索分析人员出于不理解技术方案的情况做出了一些存在偏颇的评价,请求人可以陈述意见,启动更正程序。
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行政复议吗?
不能
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查阅吗?
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作出后,任何人均可针对该评价报告向专利局提出查阅、复制的申请。
选择优秀代理机构的好处?
专利纠纷多出现在授权后的1-3年内,及时并成功申请、成功授权、成功维权和保护反映代理机构是否真正专业,优秀代理机构更让客户少操心,工作更简,文件管理更规范。